船船电子设备做气候环境试验的标准以及试验步骤!
船船电子设备的环境试验基本上是在实验室进行,实验室试验具有重复性、可再现性。目前,常用的环境试验军用标准有GJB 150-1986 《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》、GJB 150A-2009 《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》和GJB 4-1983《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》等。
GJB4-1983仅适用于舰船电子设备,GJB150-1986和GJB150A-2009适用于所有平台的军用装备。其中GJB150A为GJB150的修订换版,目前新研装备均采用GJB150A标准,对于部分立项较早的装备和沿用原型号的装备生产基本采用GJB150标准。虽然GJB150A-2009规定了第30部分为舰船冲击试验,但是由于各方对舰船冲击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试验存在较大分歧,造成该标准迟迟未发布,目前仍沿用GJB150.18-1986中的“试验十:舰船冲击”进行试验验证考核。
根据舰船电子设备三个阶段的考核目的不同,建议每个阶段选择的试验项目如下。
01.工程研制阶段
应考核到实际使用中预期经受的所有环境应力,一般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为:高温贮存、高温工作、低温贮存、低温工作、湿热、振动、颠震、冲击、盐雾、霉菌、太阳辐射、淋雨、倾斜摇摆等。
02.鉴定/定型阶段
按照研制总要求或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选择试验项目,一般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为:高温贮存、高温工作、低温贮存、低温工作、湿热、振动、颠震、冲击、盐雾、霉菌、太阳辐射、淋雨、倾斜摇摆等。
03.批生产阶段
为节省设备寿命,按照影响电子设备环境适应性的主要因素进行试验项目,一般需进行的试验项目为:高温工作、低温工作、湿热、振动、颠震、淋雨等。
根据舰船电子设备的结构和安装位置不同,可对试验项目进行剪裁。例如:舰船舱外安装设备需要进行太阳辐射、淋雨(外壳防水)试验,舱内安装设备则不需要进行;在倾斜和摇摆状态下性能受到影响或结构具有旋转运动、液态介质和重力不平衡运动系统,应进行倾斜和摇摆试验,否则不需进行该项试验。
另外,如采用零部件进行盐雾、霉菌试验,选用的材料、工艺与同类型设备没有变化,可采信同类型设备的霉菌、盐雾试验报告。
试验顺序的确定
试验项目确定后,按照什么顺序进行试验,GJB150-1986、GJB150A-2009和GJB4-1983三项标准中均有一定的规定。
01、GJB 150.1-1986
对于舰船电子设备,GJB150.1-1986附录A中建议的试验顺序为:低温贮存—低温工作—高温贮存—高温工作—太阳辐射—淋雨试验—冲击试验—振动试验—湿热试验—霉菌试验—盐雾试验。
02、GJB 150.1A-2009
GJB 150.1A-2009列出了确定试验顺序需要考虑的因素,GJB150A-2009中各部分给出了推荐的试验顺序,建议舰船电子设备按如下顺序进行:低温贮存—低温工作—太阳辐射—高温贮存—高温工作—湿热—倾斜摇摆—振动—冲击—淋雨—霉菌—盐雾。
03、GJB 4.1-1983
GJB 4.1-1983中对试验的顺序有明确的规定,具体为:低温贮存—低温工作—高温工作(GJB4无高温贮存试验)—振动—颠震—冲击—湿热试验—霉菌试验—盐雾试验—淋雨试验—太阳辐射。
盐雾、霉菌如果采用零部件进行试验,可与其他试验并行开始。此外,颠震试验为GJB4-1983中规定的试验项目,GJB150-1986和GJB150A-2009中均无该试验项目。由于颠震试验一般采用电动振动台完成,试验方向为样品的垂向,同时参考GJB4-1983中规定的试验顺序,建议颠震试验在振动试验后进行。
结合上述三个标准的规定,本人认为,试验项目的顺序应根据设备目前的技术状态进行确定。对于工程研制阶段的设备,建议试验顺序为振动—颠震—冲击—倾斜摇摆—低温贮存—低温工作—高温贮存—高温工作—湿热—太阳辐射—淋雨;鉴定/定型阶段的试验顺序为低温贮存—低温工作—高温贮存—高温工作—湿热—倾斜摇摆—振动—颠震—冲击—淋雨—太阳辐射;批生产阶段的试验顺序为低温工作—高温工作—湿热—振动—颠震—淋雨。
引用本文:
陈中青,朱宜生,刘玉石,王超. 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项目的选择与试验试验顺序的确定[J].环境技术,2020,(S1):10-12.